深圳市水务局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计划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立足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高度,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为动力,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真抓实干做好“深圳质量”水文章,水务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建设“美丽深圳”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一、2013年工作总结 2013年,我局抢抓珠三角跨越发展和特区一体化建设的历史机遇,以国际化先进城市为标杆,以“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树立优良工作作风”开局破题,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水务改革发展的系列部署,全力加快水务工程建设,努力加强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管理,市政府下达我局的年度政府投资任务和6件民生实事,以及全局144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深圳现代化水务体系不断完善。 初步预计,2013年全市用水总量19.1亿立方米,同比下降1.7%,主要供水企业自来水供水总量15.9亿立方米,同比下降0.9%,供水普及率100%;万元GDP用水量13.2立方米,同比下降12.2%,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主要饮用水源水库水质连续5年达标率100%;建成污水管网218公里,完成排水管网清源达标小区269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日,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79.5万吨/日;年污水处理量14.4亿吨,同比增长1.3亿吨,COD消减量32.8万吨,同比增长2.9万吨;全年防洪达标整治河道56.95 公里,综合治理河长36.24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净减2平方公里。 (一)治水兴水合力进一步凝聚。结合开展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继续抓好市委市政府加快水务改革发展若干意见的落实,不断健全合力治水兴水的体制机制,“十二五”规划20项指标中城市供水保障率、万元GDP水耗等9项指标提前达标;270个工程项目基本实现时间过半、建设任务过半的目标。加快水务改革发展的政策体系不断健全。提请市政府出台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实施方案和台风暴雨灾害防御指引,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实施前海水环境治理、宝安区河流治理大会战、观澜河“一河两岸”环境提升、污水处理费切块返拨等方面20多个规范性文件,完成《深圳市防洪潮规划修编及河道整治规划》《大铲湾水系综合整治规划》编制,进一步细化落实各项重点任务的路线图、时间表和工作责任。水务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完善。截至目前,“十二五”前三年完成投资148.65亿元,水务投入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保持稳定;市级水务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盘子达到13.38亿元,同比增加18.7%;加大征缴力度,污水处理费征收总额不断扩大;成功获批国家节能减排专项资金15.14亿元,用于全市844个小区排水管网改造;开展水务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为稳定投资探索融资思路和模式。以问题为导向的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巩固拓展。新搭建与市交通运输委、审计专业局、龙岗区政府等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依托市政府办公会议、部门联席会议、局长办公会、工程建设推进会议、局领导挂点包干等平台与形式,纵深推动水务建设管理提速提效,累计解决各类问题近200个。 (二)重点工程建设稳步推进。突出重点,力补短板,攻坚克难,统筹推进工程建设,水务工程体系不断健全。一批水污染治理设施建成投用。观澜二期、平湖二期等污水处理厂正式投运,横岗污水处理厂水质改善工程基本完成,公明污水处理厂试运行,至此,从2008年启动历时6年的10座BOT污水处理厂建设全部完成;福永污泥填埋厂二期、上洋污泥深度脱水处理厂投入试运行,新增处理能力1000吨/日,上洋污泥焚烧厂完成过半工程量;开展污水管网零星接驳工程50多处,建成污水管网218公里。河流综合整治步伐加快。茅洲河中上游段干流综合整治工程开工,界河试验段完成80%工程量;观澜河干流调蓄池工程接近尾声;龙岗河干流二期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深圳河四期、布吉河二阶段、大沙河中下游等工程开工;坪山河干流、君子布河等跨区河流、龙华河等近20条支流整治的前期工作继续加快。水源供水工程进展顺利。公明供水调蓄工程6座大坝已建成3座,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一揽子用地方案已报市政府,铜锣径、东涌水库,盐田支线等水源网络工程建设不断加快;优质饮用水入户一期工程正式启动,5年内投资18.6亿元对600多个小区30多万户的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建成“优质饮用水达标小区”10个。 (三)工程建设管理显著加强。建管并重,狠抓水务工程项目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生产安全和投资效益。不断完善建设管理制度体系。修订《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管理细则》,着力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印发实施《关于加强工程结算管理的若干规定》,强化对工程造价咨询、履约评价和结算审核的管理;出台《深圳市水务局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工程款支付暂行办法》,保障支付安全和支付效率。完善《定标工作指引》,细化定标程序,强化定标纪律。加强工程稽察和安全质量监管。进一步理顺水务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制,拓展水务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领域;强化对水库大坝除险加固设计、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方案设计审查,不断加大质量监督力度,加强对项目程序稽察,以及建设各方质量行为和工程实物质量的监督检测。突出加强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切实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末梢管理”到位,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强化基建项目竣工决算。推进27个建设项目决算审计,抓好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进度加快。结合水务资产调查和决算批复办理,规范基建项目资产的登记入账程序,优先推进已完成决算审计项目的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工作。 (四)城市防汛减灾工作平稳有序。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并举,政府与社会协同,不断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在开汛早、雨量大、台风多等不利情况下,成功应对“5.26”“8.30”等特大暴雨和“尤特”“天兔”等超强台风的袭击,实现灾害多发年份无大险。严格落实三防责任制。提请市政府出台《深圳市台风暴雨灾害防御规定》《深圳市台风暴雨灾害公众防御指引》,进一步细化各级各部门防御职责,调整充实指挥机构和专家库,不断增强社会公众避险自救能力。严格落实主要河道和中小型水库防汛责任,强化横到边、纵到底的三防责任网络。夯实水务工程防灾基础。协调推进河流清淤清障、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海堤达标加固、排涝泵站更新改造等防灾工程建设,第二批98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一期38个项目完工,开工东部海堤重建(一期)工程,龙岗河深惠交界大松山段整治工程基本完工。以宝安区福永街道内涝整治为示范,加快内涝整治步伐,协调整治易涝点36个;进一步夯实防洪安全保障基础。强化安全度汛管理。扎实开展汛前检查整改,突出加强对165座水库及89座水闸的安全检查,健全水库及水闸安全管理评估考核体系;建立城市防洪排涝安全隐患台账,强化已治理内涝点常态化管理。加强市政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排水管网清疏整改和河道清淤疏浚,督促在建市政工程责任单位落实水土保持度汛方案和防汛防风预案;协同治理地面坍塌和地质灾害,全力防治次生灾害。加强应急防御体系建设。强化监测预警,开发研制手机三防系统和三防物资在线管理系统,实现水雨情实时查询以及物资、队伍的及时调度。强化与交通、城管、交警等部门和深圳山地救援队的应急联动,不断增强专业救援力量;加快开展“数字水务”三防预警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提高三防信息化水平;升级改造三防物资仓库,完善三防物资保障。 (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成效凸显。加强顶层设计,创新节水管理,加大非传统水资源利用,扎实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完成《深圳市应急备用水源保障规划》《深圳市水资源和供水布局规划研究》,提请市政府印发实施《深圳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5大类49项具体工作任务,配套出台《深圳市用水总量分配方案》《深圳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细则》,以用水总量控制为核心,依托全市政府绩效考核平台,常态化开展工作考核,切实凸显水资源的紧约束。加强水源调度管理。遵循“统一调配、水量平衡”的原则,充分积蓄利用汛期丰沛的降雨,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调配水资源,在主汛期联网水库实现“不蓄高、不弃水”目标,全市水源供应充足。配合厦深铁路通车,圆满完成东江水源工程首次汛期停水检修的艰巨任务。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用水计划管理,下发单位用户年度用水计划书10万多份,完成250家单位用户加价水费征收;提高建设项目和企业节水管理水平,审查节水“三同时”方案250多宗,完成110多家单位用户的水量平衡测试和11家水量平衡测试机构的备案工作;发布年度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名录,对红岭中学(高中部)等11所学校节水器具进行改造;创建省级节水型单位(小区)80多家。年初成功捧回水利部“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称号。加强非传统水资源利用。大力推广使用再生水,《深圳市再生水管理办法》已报市政府;编制完成南山及前海,横岗片区再生水利用示范项目可研报告,光明、坪山、龙华等片区再生水利用详细规划通过专家评审;梅林水库低冲击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加快实施;协助完成深圳市建设国家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试点城市实施方案起草等工作。 (六)河流水环境治理深入推进。以流域为单元,以西部河湾为重点,加强谋划布局,高标准实施“防洪达标、水质改善、景观提升”三大任务,河流水环境质量继续改善。科学谋划西部片区水环境治理。开展《大空港水系布局研究及治理规划》编制,联合宝安区政府印发实施《宝安区河流综合治理大会战实施方案》,推进宝安区河流综合治理“138”计划。会同前海管理局联合印发《前海(大铲湾)水环境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分3个阶段计划投入126亿元布局实施29项工程,高起点有序推进前海水城建设。提请市政府加快后海湾污水管网建设,实施污水应急处理工程、创业路泵站进水接驳工程、蛇口鱼港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强力推进跨界河流污染治理。印发实施《2013年淡水河石马河整治暨迎接省人大第三方评估工作方案》,扎实推进37项工作任务,突出强化污水处理厂配套干管、节点性截污泵站和截污箱涵建设管理,加强两河流域17座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两河大部分河段水质改善明显,为我市在省人大第三方评估考核取得综合排名第一的优秀成绩打下坚实基础。加快污水处理系统建设。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为抓手,积极推进4大类50多项任务取得好成绩,统筹推进福田污水处理厂、布吉河水质净化厂、沙井二期等一批事关长远的污水处理厂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沙井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樟坑径FBR生态技术污水处理工程正开展选址工作;燕川二期、埔地吓二期、东涌污水处理工程已通过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的专家评审;上下联动,内外结合,妥善应对福永污泥填埋场一期、燕川污泥脱水厂臭气扰民事件,竭力化解全市污泥处置困局,福永污泥填埋场一期封场复绿,上洋污泥焚烧厂加快建设,老虎坑污泥焚烧厂与垃圾焚烧厂三期合建工作方案基本落定。不断提高河道和排水设施精细化管理水平。会同市财政委联合印发《深圳市河道管养消耗量标准》,完成《深圳市河道管理范围勘定工程(一期)报告》《深圳市河道管养技术标准》等一批河道管养技术标准的编制。积极推广茅洲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四河社会化管养经验,宝安区在全市率先实现66条河流落实管养单位,龙岗、光明、坪山、大鹏等区的河流管养覆盖率突破60%。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抽检进、出水水质820厂次,移交“三不管”排水管网76条,实施改造46条,创建雨污分流排水达标小区269个。 (七)水土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源头保护和重点整治并重,全市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连续5年100%达标,城市水土流失面积持续下降。强化饮用水源保护。会同环境等部门调整优化一级水源保护区设置,深入推行一级水源保护区隔离围网管理,加强一级水源保护区内林、地和工程项目管理,敦促厦深铁路等一批大型建设项目落实水源保护要求,西丽水库土地移交清理取得突破性进展,水库管理水平稳步提高,铁岗•石岩水库管理处成功获得“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称号。强化水土保持全过程监管。抓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和现场检查,突出加强工程弃土的管理,从规划、管理、执法等方面系统谋划推进规范弃土,严格落实水土保持度汛方案制度,减少人为水土流失。强化水土保持监管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全面推动宝安、龙岗、南山、罗湖区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示范县创建,盐田区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成为我市第一个全国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区。成功举办全国城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专业委员会2013年年会暨首届城市水土保持学术研讨会。 (八)依法治水管水和水务科技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围绕健全水务法规体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科技信息化成果转化应用,积极推进依法治水和科技兴水工作提水平、上台阶。推进新一轮水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商事登记配套改革,下放、精简水务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审批实施办法和办理指南,优化内部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同步推进信息资源共享、网上申报系统完善等工作,全年办理各类审批1800多件,100%按时办结。推进法治水务建设。推动出台我市第一部水源工程管理的政府规章《深圳市东江水源工程管护办法》,为我市引水“生命线”工程管理提供法制保障。全面梳理水政执法依据和责任体系,制定水资源、水土保持、供水和节约用水4类执法定额处罚细则,压缩执法处罚裁量权;推行“服务型执法”新模式,全年处理水事违法案件4855宗,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强。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强化水务工程、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切实保障在建工程项目、水务工程运行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推进水务科技和信息化工作。水利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北斗卫星实时监测水库群坝体变形技术研究》通过水利部和科技部初审,“深圳河污染底泥原位生物修复及其限制条件调查研究”项目获省批准立项,“深圳河污染底泥治理策略合作研究”项目结题;结合生产实际,开展观澜河流域污水处理运行调度管理、长截流箱涵泥沙淤积问题、FBR除臭技术等科技创新项目研究。推进信息化建设,启动新一期污水处理厂在线系统建设,加强门户网站管理,建设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水务板块,电子政务水平逐步提高。打好水利普查收官战,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按时发布国家版普查成果,圆满完成深圳市版数据验收,进一步摸清了深圳水务家底。 (九)水务队伍建设呈现新面貌。结合行风评议,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全局绩效评估稳定保持在优良水平。扎实开展作风整顿。扎实开展“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树立优良工作作风”学习讨论活动,出台50条“转作风、促改革”的实施意见和10项水务改革工作计划,大力倡导“奋发有为、克难求进”“勇于改革、开拓创新”“敢于负责、真抓实干”“心系民生、勤政为民”“严格自律、干净干事”五种作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大力整治“四风”,查摆问题694个,启动整改任务200项、制度建设任务47项,全局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文、会议数量同比均减少25%,非涉密文件收文电子化办理率达到100%。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严格,调整办公用房40多间,合并办公用房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严格资金和预算管理。突出加强水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从项目评审、内容筛选、工作督导等方面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建立部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信息反馈机制,确保预算执行的刚性和均衡性;加大非税收入征收力度,完成水务资产摸底调查工作,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财务保障有力有效。加强组织和人事建设。完成市三防办主任高配,新设立市公明供水调蓄工程管理处。提拔、重用干部46名,交流、调任29名,引进人才47名,培训干部300多人次,人才结构不断优化。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管理,加强临聘人员管理,顺利完成年度职称评审。此外,新闻宣传、信访维稳、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2014年工作计划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对新时期治水兴水提供了新指引;市委市政府明确以改革创新统领全年工作,全力实施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和前海开放开发“三化一平台”的“主攻方向”,也对水务改革发展提出新要求。水务工作必须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树立更高目标、明确更高要求、体现更高质量、彰显更高水平,想干敢干快干会干,打造水务事业发展“升级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保障。 总体思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五届十八次全会、全市“两会”精神,立足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牢固树立“深圳质量”理念,围绕全市“三化一平台”的重点任务,把改革创新贯穿水务各项工作,科学规划、加快发展、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加快构建“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水文化”四位一体的发展格局,为建设“美丽深圳”,实现全市“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作出新贡献。 主要目标:全市用水总量19.0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下降6%,新增制配水能力15万吨/日,新增优质饮用水达标小区10个;完成50个易涝点整治;新增污水管网200公里,创建排水达标小区150个;防洪达标整治河道50.6公里,综合治理河长40.1公里;水土流失面积控制在40平方公里以内。围绕上述目标,今年要着力推进以下工作: (一)突出改革创新,着力推进重大规划政策和重要改革项目落实。紧扣我市加快水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对照水务“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成果,以改革创新的举措推动依法治水管水取得新进展。一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对水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继续深化水务行政管理体制、水务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体制机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EPC工程建设模式和水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快推进经营性水务工程市场融资、水资源统一管理、污泥处理处置新技术应用、河道和排水设施市场化管养,原水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不断激发水务事业的活力。二是加强科学规划。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等国家战略,超前谋划,启动水务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和“十三五”规划前期准备,强化基础性、前瞻性重大课题研究,为水务事业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找准方向。围绕珠三角“九年大跨越”和特区一体化“新三年计划”,突出抓好前海、大空港、国际低碳城等重点片区水系规划,合理布局排水防涝设施和水环境治理项目建设时序,提请市政府审定发布《大铲湾水系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充分发挥水务规划对发展湾区经济、提升城市发展质量等重大决策的先导和保障作用。三是强化依法行政。加快水务“十二五”规划项目落实,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快速推进机制。加快水资源管理条例、城市供水用水条例、节约用水条例修订步伐,不断健全法规体系;进一步精简审批项目、时限,优化内部流程,加快建设信息共享、相互衔接、高度协同的行政审批信息化系统,提高审批效率。贯彻落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深圳市东江水源工程管护办法》等法规,严格保护水务工程设施,强化供排水行业监管,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行“服务型”执法,研究建立水政义务监督员和举报奖励制度,推进治水管水能力的法治化和现代化。 (二)突出质量引领,着力推进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上水平。以“深圳质量”为标杆,落实建管并重,抓好水务工程建设和管理全过程的规范化、精细化,不断提升水务工程质量和效益。一是提升前期工作质量。严格落实《深圳市水务局前期工作管理办法》,科学制定前期工作计划,落实“十二五”后两年开工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制,有序推进水务建设项目社会公示制度;加强管理和指导,做深、做细前期工作,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和反复,重点加强对由市财政投资、区政府负责实施的河道支流、污水管网项目前期工作的统筹审核,进一步提高社会参与度,确保前期工作的整体推进和投资效益的充分发挥。二是提升建设管理水平。加快建设政府投资水务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项目进度信息及时传送和动态管理,加大项目建设协调力度。进一步规范招标定标,强化概算约束,注重造价管理,出台水务工程概算调整及设计变更的管理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工程施工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强化工程稽察,努力打造“精品工程”。三是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支付结算和财务决算管理,强化工程项目的资产登记;进一步完善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开展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质量提升年行动;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费拨付程序,建立健全以考核排水设施量和处理效率为核心的切块返拨(各区)机制;制订《深圳市水务科技创新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推动更多科研项目成果有效服务水务发展;合理划分水务工程设施市区两级管理事权,推动工程运维改造资金落实;管好用好国家节能减排综合示范项目奖励资金,引入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发挥效益。四是确保工程设施高效运行。加大对水库、水闸、泵站、河道等水利设施运行安全,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质量的监管与绩效考核力度,修订完善设施运行和管理的质量标准,深入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提高河道管养和排水设施管护水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加强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开展水源水质、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的科技创新应用项目,为工程运行提供实用、有效的科技和信息化支撑。 (三)突出“三条红线”,着力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实施。以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试点城市建设验收和广东省评估为契机,统筹抓好最严格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一是加快关键指标落实。围绕落实水量分配、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用水定额等关键举措以及深化水价改革和再生水开发利用,加大工作考核力度,跟踪落实具体任务,确保指标达标,圆满完成验收评估各项工作。二是加快水源供水网络工程建设。全力推动公明供水调蓄、清林径引水调蓄、铜锣径水库扩建等水源和供水干支线工程建设,力争石松支线扩建工程、光明水厂、观澜水厂二期建成通水,坂雪岗支线、盐田支线开工建设,完成铁长支线前期工作。三是加快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建设。协调发改、财政部门,尽快理顺工程立项审批程序,督促各区落实配套资金,推动100个以上居民小区开工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完工梅林一村等7个小区试点工程,新增优质饮用水达标小区10个。同步推进原特区外社区供水管网改造,加速村级水厂整合。四是加快完善水源水质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水源调度制度,科学调配水资源,确保全市水源充足。完成水功能区划编制,开展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与对策研究,加强信息化监控,推动全市水源水质在线监测项目尽早落地。完善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络站点规划。加强自来水水质监测,大力开展二次供水监管执法,提高供水管理水平。 (四)突出夯实基础,着力提高城市防汛防风减灾能力。超前部署,精心应对,软件和硬件并重,防御与抢险结合,不断完善城市三防减灾体系。一是完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完工第二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东部海堤重建一期工程,力争沙井河排涝工程沙井泵站汛期具备应急抽水条件,加快三洲田、松子坑水库大坝安全加固、原特区内防洪泵站水闸更新改造等项目进度;继续实施易涝点整治,完成50个易涝点整治,加强易涝点联防联控;推动大型雨洪调蓄工程的前期研究。二是完善防洪排涝备汛责任体系。层层落实防汛防风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推进解决一批重点防洪排涝事项和重大安全隐患,督促指导填海区、新开发区完善排水设施,落实排水防涝设施和市政工程防汛措施,确保度汛安全。三是完善防洪减灾应急保障体系。加快建设“数字水务”三防预警应急指挥系统,力争汛期发挥作用;健全应急抢险物资储备体系,优化物资储备区域布局,推进三防物资管理信息化;深入宣传《深圳市台风暴雨灾害防御规定》《深圳市台风暴雨灾害公众防御指引》,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增强应急联动能力和基层单位、社会各界的防灾减灾能力。 (五)突出协同治理,着力推进水污染治理体系建设。编制实施“鹏城水更清”水环境质量提升方案,统筹谋划厂和网、水和泥,协同推进污水处理和河流治理,持续打好水污染治理攻坚战。一是统筹完善污水处理厂布局。确保公明污水处理厂正式投运,强力督促福田污水处理厂全面动工兴建、沙井污水处理厂二期具备开工条件;力促燕川二期、埔地吓二期、东涌污水处理厂,樟坑径河、布吉河水质净化厂生态技术改造等工程可研报告获批,完成福永二期、固戍二期可研报告编制。二是统筹推进污水管网建设管理。印发实施污水管网建设三年计划,协同市发展改革委加强污水管网项目审核,协助各区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建成污水管网200公里;扩大接驳工程资金盘子,继续开展一批“短平快”零星接驳工程,盘活存量;完成污水管网设计、监理、内窥检测、第三方检测及竣工图编制等单位招标,初步形成污水管网建设管理考核体系,优化增量。有计划实施老旧排水管网整治,深入推进排水管网正本清源行动,创建排水达标小区150个。三是统筹抓好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全力推进上洋污泥焚烧厂建设,严格福永污泥填埋场二期、上洋污泥深度脱水处理厂除臭管理,推动燕川污泥深度脱水厂尽早复工生产,尽快完成如茵生物干化项目搬迁,进一步提高本地处理能力。配合推进老虎坑污泥焚烧厂与老虎坑垃圾焚烧厂三期合建;启动上洋污泥焚烧厂二期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掺烧等污泥处理处置新工艺调研和项目立项。强化与周边城市合作,完善污泥异地处置应急机制。 (六)突出品质提升,着力推进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以宝安西部片区为重点,一河一策,综合治理,加快改善河流水质,不断恢复城市河流健康。一是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深港联合治理深圳河四期、布吉河二阶段等重点项目建设。茅洲河干流中上游段工程力争三季度实现箱涵进水;观澜河干流污染治理调蓄池工程建成,大沙河中下游段全年完成70%工程量;坪山河干流、沙湾河等河流综合整治工程力争早日开工,东部海堤重建工程一期完成验收移交。二是积极推进前海水环境治理。会同前海管理局贯彻落实《前海(大铲湾)水环境治理工程实施方案》,重点推进前海外围及流域上游5个项目前期工作,力争防洪排涝工程、水质改善工程和宝安中心区海堤工程完成初设招标;加快实施双界河等水环境工程;组织开展大铲湾流域水环境综合综合整治设施运行调度研究。三是协同推进宝安区河流治理大会战。依托“河长制”工作平台,充分发挥河道管养力量,全面摸排西部河流水文和污染现状,制定“一河一策”的综合整治方案;针对部分沿岸居民反映强烈的黑臭河段,在截污系统完善前,积极研究推进应急污水处理措施,尽快缓解河流黑臭。四是加快推进支流建设管理模式创新。推进大和水闸扩建及沙湾河、黄沙河、上寮河中上游段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力争大和水闸扩建工程年内完工,沙湾河、黄沙河、上寮河中上游综合治理工程争取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 (七)突出节约保护,着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要加强水土资源节约保护,推进城市河流生态修复,建设山清水秀、河畅湖清的“美丽深圳”。一是加强城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管为核心,深入推行水土保持度汛方案制度,落实工程弃土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加快废旧石场整治和饮用水源水库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完成罗湖九尾山废旧石场整治工程、梅林水库库岸滑塌体治理工程等水土保持整治(第十批)项目。二是加强水资源保护。积极推动水库入库支流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强力推进水源保护区调整和小型水库确权划界,加强地下水管理和动态监测;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妥善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三是深化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强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建立健全节水技术和标准体系,加快节水技术改造和节水产品推广;推动《深圳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早日出台,开展南山、横岗片区再生水利用示范项目初步设计。四是加强河道管理。出台《深圳市河道分工管理办法》《深圳市河道管养技术标准》,不断健全河道管理制度体系;探索建立河道管养巡查执法协管员机制,延伸河道执法力量,大力提升原特区内河道景观水平,突出抓好箱涵清淤,强化茅洲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四大干流管养质量监管;指导各区加快实施支流全方位管养,提高管养覆盖率。 (八)突出改进作风,着力推进自身建设。扎实转作风、优服务、提效能,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进一步提高执行力,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一是加强作风建设。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快落实整改任务,完善领导干部带头深入调研、联系基层和群众、厉行节约的制度,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不断强化反“四风”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监督问责。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完善基层组织,实施好人才引进、岗位技能培训等工作,为水务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合理安排日常行政开支,规范污水处理费划拨和结算,加强固定资产监管和内部审计,强化预算执行目标和进度管理,加大非税收入征缴力度,提高全年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资金使用绩效。三是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完善水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科学合理分解落实年度水务建设与管理任务,强化跟踪问效,推动水务建设管理提质提效。构建多层次的沟通协调机制,认真办理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妥善处理信访投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做好离退休干部、社团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统筹抓好新闻宣传和水情教育工作,大力推进深圳水文化繁荣发展。 (来源:深圳市水务局,作者:办公室,2014年4月21日) “......完成福永二期、固戍二期可研报告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