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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43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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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广东省广州市大观净水厂污泥处置工程(原广东省广州市大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2015/4/23 6: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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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waterchina.cn/shwater/upload/2014101521482466487.jpg
 
   
  “......7......大观污水处理厂......新建20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初雨处理及污泥减量化处理......”

14635-广东省广州市大观净水厂一期工程(原广东省广州市大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80669&classid=858

17888-广东省广州市大观净水厂二期工程(原广东省广州市大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93089&classid=858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9/3/24 8:50:0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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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7/8/7 1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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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取 号:GZ17-02-2017-000262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广州市水务局
产生日期:2017年7月19日 
信息名称:龙归污水处理厂、大观净水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工程 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内容描述:龙归污水处理厂、大观净水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工程 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广州市龙归污水处理厂、大观净水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龙归污水处理厂、大观净水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1.1.2 工程位置:龙归污水处理厂、大观净水厂厂内。
1.1.3 设计范围:污水处理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工程。
1.1.4 专业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2014]188号、穗发改[2016]724号。
1.1.6 资金来源:企业融资。
1.1.7 项目概况和建设规模:
1.1.7.1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龙归污水处理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工程:工程费约3969万元;大观净水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工程:工程费约7667万元。
1.1.7.2 预发包价:224.09万元。(龙归污水处理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工程勘察、设计预发包价:91.268万元;大观净水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工程勘察、设计预发包价:132.822万元)。
1.1.7.3 龙归污水处理厂:按照污水处理厂规模(污水处理量14万立方米/日,总变化系数为1.3,初雨处理规模14万立方米/日)设计配套污泥干化处理系统。
1.1.7.4 大观净水厂:建设按照污水处理厂规模(污水处理量20万立方米/日,总变化系数为1.3,雨季合流污水处理规模40万立方米/日)设计配套污泥干化处理系统。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可行性研究、√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现场服务、√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
1.1.10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资质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甲级设计资质;和(2)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证书。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2.4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并为60周岁或以下(至2017年5月,以身份证登记为准)的在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由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人员担任;并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牵头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申请人(牵头人)为其连续缴纳2017年3月至今的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
1.2.5 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1.2.6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7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1.2.8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1.2.9 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上第1.2.3(1)、(2)资质要求的,则不允许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有(1)条资质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进行投标。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在内)不能超过2个,且牵头人须承担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招标文件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设计除外),其他的联合体成员只能负责承担其资质范围所包含的勘察工作。
1.2.10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3 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3.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6月24日00时00分至2017年7月日19时11分。
1.3.1.1 招标公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1.3.1.2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通过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1.3.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9日,11时00分至12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1开标室。
1.3.3 开标时间:2017年7月21日9时30分至2017年7月21日10时00分。
1.3.4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1.3.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3.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1.3.7 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各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回执原件,未能提供投标保证金回执原件的投标文件将备退回。

1.4 费用
1.4.1 龙归污水处理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2.6万元;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8.668万元。观净水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0.75万元;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12.072万元。
1.4.2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4.3 工程设计费参考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初步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40%。
1.4.4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5 工程测量费参考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6 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参考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7 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费参考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水文地质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8 投标人应考虑在施工作业前,应按《广东省路政许可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申请《路政管理许可证》及《挖掘占用公路施工证》,所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1.4.9 本项目要求对污水处理运行所产生的污泥进行脱水处理,处理后污泥含水量要求为30%~40%(含30%及40%)。污泥处理须符合《广州市城镇生活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广州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工作方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厂内干化减量技术标准》(DBJ440100/T 271-2016)等要求,且满足后续处置采用焚烧(与垃圾混烧、水泥窑协同焚烧、电厂掺煤混烧)的要求。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承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的工期必须满足初步设计工期要求。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电话:020-38890841,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501号。
1.6.5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及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6.6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人的诚信评价分应当采用发布招标公告第1天,诚信评价信息系统中发布的最新一期的分数。诚信评价分数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勘察—给排水”或“诚信排名>>设计—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中查询。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基准分计算,计算方法如下:市场行为基准分为70分,质量管理评价及履约评价基准分均为60分,则诚信评价分=70*0.2+60*0.6+60*0.2=62分。
1.6.7 各投标人的诚信评价总分=勘察诚信评价分*50%+设计诚信评价分*50%,以联合体投标的,当牵头人具备勘察资质要求,则在牵头人提取勘察和设计诚信评价分,当牵头人不具备勘察资质要求,则牵头人提取设计诚信评价分,联合体成员提取勘察诚信评价分。
1.6.8 关于诚信评价监督管理:根据《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穗水规划〔2014〕10号)及《广州市水务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穗水规划〔2015〕14号)等有关规定,针对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水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建设项目,市水投集团对不充分履约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企业,按诚信评价标准对其作出评价,且该评价结果由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直接录入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并运用于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1.7.2 邮政编码、地址:510655 广州市临江大道501号 
1.7.3 联系人:方工                  
1.7.4 电 话:020-38890841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510655
1.8.3 联系人:袁工、罗工
1.8.4 电 话:020-87575800-810
1.8.5 号 码:020-87575800-823
1.8.6 电 邮:bjzj_gz@163.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1.9.3 电话:020-28866000
1.9.4 传真:020-28866141                   
1.9.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640 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
1.10.3 电话:020-61300522
1.10.4 传真:020-61300522
1.10.5 网址:http://www.gzwater.gov.cn

1.11 监督机构
1.11.1 名称:市监察局派驻水务局监察室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640 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

(来源:广州市水务局,2017年7月19日)

“......大观净水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工程勘察、设计预发包价:132.8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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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9/5/29 2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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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大观净水厂污泥干化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大观净水厂污泥干化处理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0724-1900C10N0899

三、建设单位: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范围:
1、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入污泥干化处理服务商对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下属大观净水厂投入运行时产生的污泥作相应干化处理。
2、大观净水厂为地下污水处理厂,且为在建状态。
3、本次招标要求:
⑴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取污泥干化处理服务单位。本项目要求对污水(污水来源:生活污水、初雨等)处理运行所产生的全部污泥进行脱水干化处理,处理后污泥含水率要求为30%~40%(含30%及40%)。污泥处理选取工艺路线须符合《广州市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厂内干化减量技术标准》(DBJ440100/T 271-2016)和本项目《用户需求书》的要求,且满足后续处置采用焚烧(与垃圾混烧、水泥窑协同焚烧、电厂掺煤混烧、单独焚烧)的要求。
⑵ 本项目中标单位需在大观净水厂的指定地点完成下列三项内容:
① 污泥干化处理的工艺设计(含除臭、除尘、通风(含送风及排风)、视频监控等系统的专项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土建施工、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负责期间产生的费用;
② 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为90天)及10年运营服务,包括期间的设备维护保养、大中小修、更新、升级改造及产出干化污泥(30%≤含水率≤40%),负责干化处理后的污泥的装车、打包(必要时)及现场清洁等;必要时须负责应急排放的脱水后污泥(含水率<80%)的装车、打包及现场清洁等。
③ 运营期结束后整体移交污泥干化处理设备。
⑶ 项目合作方式:招标人通过购买干化污泥处理服务的方式,向中标人购买处理服务。中标人需投资完成招标内容的工作,招标人按实际产出的符合出泥指标的干化污泥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用。
⑷ 项目工期:
① 深化设计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投标人完成对接原污水处理厂/净水厂的设计单位,对本项目设计方案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包括:提交经监理单位审批的工艺技术方案、施工方案【含各分部分项专项方案】、各专业施工图纸、施工倒排工期计划、进场前所有准备工作【含工程备案资料】)并报招标人审核并通过;
② 全部设备(含材料)到场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60天内;
③ 开工日期:招标人发出进场通知书后5天内进场(若场地与原厂区EPC项目承建方存在交叉作业,投标人也应无条件配合并进场施工);
④ 完工日期:招标人发出进场通知书后95天内,投标人完成配套及附属设施的土建、污泥干化处理设备安装、调试、书面提出开始试运行报告;
⑤ 试运行期:90天;
⑥ 运营服务期:试运行期结束后且通过招标人验收并提交10年服务期履约保证金后起算,服务期限为10年。 ⑸ 项目情况,设备技术指标、处理效果要求:
项目地点 干基量(吨/日) 干化污泥要求 服务期限(天) 现场可使用面积(㎡)
大观净水厂 32.8 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厂内干化减量技术标准》(DBJ440100/T 271-2016)《广州市城镇生活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 3650 含地下负一层、负二层,分别由:负一层:约1800平方米,高度5米;负二层:约1500平方米,高度6米两个空间组成。
⑸ 备注:
①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处理大观净水厂运行产生的全部污泥。
② 处理单价中包含设计、现场土建,设备提供、安装调试,设备运行和干化污泥处理费,具体包含但不限于相应的设计费、施工费(含安全文明措施费)、专项方案评审费、第三方检测监测费、电费、药剂费、人工、自来水费、设备使用费、污泥打包、污泥装卸、现场清洁、视频监控设备及运行费用、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并达到运行效果所应采取的相应措施(例如,备用发电机)等运行费用、维护保养费用、利润、税金等项目涉及的各项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报价中包含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运营等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③ 投标人须保证在招标人提供的场地内放置相应设备、考虑物资存放和安排人员办公。
④ 投标人须配置3条或以上完全独立的生产线。
⑤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满足初步设计深度的加盖设计单位公章的设计方案及图纸资料。若中标,投标人必须按照其投标时提供的设计方案及图纸进行施工。
⑹ 本项目投标限价:本项目投标限价为符合出泥指标(合同第5.1条)的干化污泥的每吨单价:大观净水厂人民币1504.1元/吨。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500万元(如为联合体,注册资金以联合体牵头方的注册资金为准)。
2、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 安装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③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不超过四个。投标人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的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应承担与其拥有资质所述范围对应的工作。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同一单位在同一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投标,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人必须具备满足以下①、②中任一条要求的至少一项业绩(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必须提供相应业绩):
① 城镇污水处理厂(日设计处理量不少于5万吨/日)污泥干化处理系统的营运业绩;或污泥设计处理量不少于35吨/日(按折合含水率80%计算)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集中处理中心的营运业绩;
② 城镇污水处理厂(日设计处理量不少于5万吨/日)同一项目中同时具有污泥机械脱水及干化的核心设备供货业绩的制造商(或污泥机械脱水及干化的集成设备供货业绩的制造商);或污泥设计处理量不少于35吨/日(按折合含水率80%计算)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集中处理中心同一项目中同时具有污泥机械脱水及干化的核心设备供货业绩的制造商(或污泥机械脱水及干化的集成设备供货业绩的制造商)。该制造商提供的供货业绩必须成功运营,已完成运营或正在运营的供货业绩均为有效供货业绩。
备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满足下述要求,否则业绩资料无效。
(1)上述业绩(包括运营业绩及设备制造商的供货业绩)须具备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生产规模达到2tDS/d(处理后污泥要求为30%≤含水率≤40%),累计处理量达到180tDS或以上的污泥减量实例。需提供项目合同、技术工艺分析报告(内容包含装机容量及规模,设备设计技术参数等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出具)、用户使用评价意见等证明材料;
(2)上述业绩(包括运营业绩及设备制造商的供货业绩)须同时提供项目所属业主名称、详细地址、业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投标人提供的已完成营运或正在营运的业绩均为有效营运业绩。若某一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干化系统由项目业主建设,建设完成后由投标人营运,则该业绩同样为有效业绩。
(4)投标人若提供满足要求的供货业绩,该业绩可以为投标人直接对满足要求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或污泥干化集中处理中心的供货业绩;或为投标人对直接对满足要求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或污泥干化集中处理中心的总承包单位或系统集成单位的供货业绩,且必须同时提供设备发票的复印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本项目不允许挂靠、转包或违法分包,一旦发现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在投标阶段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不存在资格条件要求第5条规定情况的声明函(原件))

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9年5月30日00时00分至2019年7月1日11时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7月1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19年7月1日11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学术报告厅。
3、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9年7月1日11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学术报告厅。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⑴ 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放,在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可免费下载。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3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⑵ 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
①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或法人签名),联合体投标的,需加盖联合体各方的公章及法人章(或法人签名));
②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资料,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6、投标保证金
⑴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⑵ 投标保证金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单位须按项目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所有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需提前完成投标人基本账户登记手续,且投标人须保证基本账户预留足够的余额。因投标人未按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⑶ 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项目保证金操作指引的说明”。
⑷ 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国家招标投标信息发布平台和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本招标公告内容(含附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十、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和电话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侧)16楼(能源环保部)
邮 编:510080
联系人:张工、温工
电 话:13602752036、020-37860648
传 真:020-87673286
电 邮:gyzb16f@126.com

十一、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 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邮 编:510655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20-38890467
传 真:020-38890589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9日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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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大观净水厂污泥干化处理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大观净水厂污泥干化处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g2019-2587]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07-13 00:00 至 2019-07-15 23:59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主)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主)广州优特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云南开发规划设计院,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上海仁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广东沪利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投标价(万元) 26939.678151 25164.37677 26890.1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20-38890467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临江大道501号
电话:020-38890841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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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复洁环保入选首批“无废城市”建设减污降碳推荐案例(图)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0月2日讯)根据“无废城市”建设有关工作安排,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组织开展了“无废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征集活动。

经材料审查、专家初评和终评,广州净水公司大观分公司与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申报的“绿色低碳的低温真空脱水干化一体化技术在广州大观净水厂污泥干化处理服务项目中的应用”案例成功入选首批“无废城市”建设减污降碳推荐案例,表明复洁环保在建设“无废城市”协同减污降碳方面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得到客户和机构的充分肯定。

项目概况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大观分公司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占地面积约9.9公顷,采用全地埋式建设,设计污水处理规模20万m³/d,服务面积为36km²,服务人口51.8万人,尾水排放至车陂涌,最终汇入珠江前航道。项目污泥处理总规模为164吨/天(以含水率80%计)。

项目污泥处理采用复洁环保自主研发的低温真空脱水干化一体化技术装备,将厂区污水处理生产线从浓缩池排出的剩余污泥一次性脱水干化至含水率30-40%,在污水厂内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污泥的减量化。完成厂内污泥处理后,干化污泥使用全封闭污泥运输车运往发电厂、水泥厂等单位进行最终处置(作为焚烧发电和建材利用),以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目的,同时助力大观分公司连续两年在广州市环境保护企业信用评价中取得绿牌评价等级,并于2023年7月份被评为广州市天河区首批“无废工厂”、纳入“广州市天河区‘无废细胞’建设清单”。

由于该污水厂为地下式污水处理厂,厂内仅可采用电力作为能源,传统电热水锅炉产生85℃热水的方式能耗大、碳排放量高,存在着能源浪费问题。为此,项目创新采用水源热泵技术,利用净水厂处理后的中水作为污泥干化的热量来源,实现中水资源化、能源化,同时大幅降低了系统运营成本、能耗及碳排放强度,项目处理每吨污泥(以含水率80%计),可减少碳排放约190kg,项目按设计负荷运行时,每日可减少排放31.2吨。

(来源:ceo复洁环保官微,2024年9月30日)

“......广州净水公司大观分公司与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申报的“绿色低碳的低温真空脱水干化一体化技术在广州大观净水厂污泥干化处理服务项目中的应用”案例成功入选首批“无废城市”建设减污降碳推荐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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